硕士招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管理 > 硕士招生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11:37:10阅读数:

各位考生、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中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校研[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组和复试工作组。复试领导组由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工作组按学科分组,由5名以上专家、教授组成,并配秘书1名。有亲属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家、教授不得参加复试工作。如复试人数较多,可以成立多个复试小组。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务必于323前将复试实施方案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后报省招办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要安排在有摄像、录音的场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留1年。

    三、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专业课考试。面试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水平(不包括英语专业)、考生综合素质及对专业的熟知情况。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四、复试流程

1、第一志愿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调剂考生请自323起登录研招网(yz.chsi.com.cn)报名调剂。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于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报到复试。

2、非应届本科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复试前一天到报考学院科研科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3、复试环节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需上交加盖党务部门公章的《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3、考生报到后,学院将《中北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书》发给考生,组织考生填写《2018年中北大学硕士复试登记表》,复试通过后再由考生填写《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信息表》。

4、各学院安排考生依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核、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

       五、复试时间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326开始,330前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及第一批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各学院自定),此后各批次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事宜考生可咨询复试所在学院。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尽早安排时间做好复试准备。

      六、评分办法

1、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有加试科目的满分为500分,两门加试科目各占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占100分;

3、专业考核笔试100分,有加试科目的总分为300分;

4、面试100分;

5、复试分数标准化,换算成为百分制成绩。

具体评分细则请各学院自行制定。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bmcx.nuc.edu.cn:8082/上公布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复试资格。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均为具有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直接携带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前来报到(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至复试报到处)。

  2、免试推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已经结束,不用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以纸质稿的形式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并在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zsgl.nuc.edu.cn:8081)中输入复试最终成绩。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附件:中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中北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