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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派遣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2 17:19:00阅读数:

各学院及全体毕业生:

临近毕业,毕业派遣工作提上日程,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2016届所有研究生毕业生不再保留户口和档案。所以,所有同学需办理派遣事宜。所有毕业生务必于615日之前办理完个人派遣事宜,以免影响集体派遣。

二、毕业派遣分两种情况,同学们可根据自己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1、派遣至工作单位

已经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且单位落实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请及时上交协议书。协议书上方空白处请标明:报到证抬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档案转接详细地址等信息。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南京、深圳等地需要接收函的地区,接收函与协议书一并上交。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办法:请登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nacao.org.cn/ 网页查询所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与单位联系问询组织机构代码。

2、派遣至生源地或人才交流中心

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毕业生可选择派遣回生源地或生源所在地的省级人才交流中心。(1)已经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单位不解决户口和档案的同学。(但仍需上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便就业办准确地向教育部就业检测系统上报毕业生的就业动态数据。)(2)毕业前未就业的同学。

    1)需要迁回原籍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的同学请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栏,查看2016全国各省回生源地派遣地址一览表(附件1),与当地(县级)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填写《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派遣回原籍申请表》(见附件2),并上交。

2)需要迁往生源地省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同学,请与各地省级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各地人才交流中心联系方式可参考《中北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就业派遣须知》(见研究生院下发的白色小册子),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并上交。

三、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同学上交本人调档函原件、空白硕士就业协议。

四、各学院收齐本学院2016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回原籍申请表及、人才市场协议书,并认真填写2016届毕业生学院汇总登记表,于61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学院汇总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

五、毕业两年内可办理改派,具体事宜请大家仔细阅读研究生院下发的《中北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就业派遣须知》。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3513922165

 

附件一:2016届研究生毕业派遣回原籍申请表

附件二:2016届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地址

附件三: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派遣学院汇总表                        

 

                                                                       中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