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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29 11:08:00阅读数:
 

中北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355日院长办公会通过)

1  把好博士生、硕士生入学考试与录取环节,提高研究生的入学质量

1.1  加强博士生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2003年开始,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进修过相应专业的主要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在工作中已做出突出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奖励;

    ② 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论文或四大检索收录论文1篇以上;

    ③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1.2 严格博士生、硕士生入学考试

    2003年开始,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英语入学试题将聘请外单位人员命题,并严格密封保密;所有专业课入学试题聘请院内外资深教授命题,命题时采用AB试卷;从2004年开始,所有考试科目必须是对应学科的硕士学位课。

    对于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一方面加强统考试题的保密,另一方面严格考场纪律。

1.3  加强硕士生录取过程中的复试环节,从2003年开始在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由各系统一组织,由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成员组成复试小组具体操作。复试成绩经组长签字后由各系上报研究生培养处,然后按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4  博士、硕士的录取,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证招生质量。

1.5  每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排前的考生分一、二、三等奖由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5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2000元。以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院,从而提高我院生源质量。

2  提高研究生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

2.1  今年上半年重新修订我院各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整合各学科点的课程设置,今后所有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将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

2.2  加强基础课特别是英语课的师资力量,选派优秀教师讲授研究生课程。

2.3  改变以往英语课大合堂讲授的做法,按每班30人左右上课。

2.4  各学科点在新的培养方案中增设科技英语写作课程40学时。

2.5  加强专业学位课的建设。对于所有专业学位课,必须要求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讲授,并按时上报成绩。

    专业学位课,原则上由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选修课可由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担任。

2.6  加强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与学术水平。今后每23年由院学位委员会进行一次导师资格重新评聘。

3  严格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3.1  对于学位课(特别是英语),通过正常培养后,学位考试(英语为国家统考学位试题)未通过的学生,可由学生提出书面重修申请,经研究生培养处批准后,安排该课程的重修。对于未完成规定学分者,不允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2  对于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的,或者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或者院学位委员会未通过评审的,可由学生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培养处批准后,可安排适当延期答辩。对于批准重修学分或者延期答辩的,学生应缴纳相应的优惠培养费。重修学分者(包括在职生)每学分:100元;延期答辩者(包括在职生)每学期:博士3000元、硕士2000元。此标准从02级学生执行,01级及以前学生减半。这部分经费由培养处设立优秀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

    研究生正常学习年限为:脱产硕士生2.5年,在职硕士生3年;脱产博士生3年,在职博士生4年。

3.3  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统一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由各系组织,相应学科带头人具体操作,研究生培养处负责督促检查。

3.4  严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制度

    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经过所在学科的开题。开题由各学科带头人组织本学科的骨干成员和其他研究生共同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开题还必须有校外专家参加。开题后研究生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修改,然后经学科带头人和导师共同签字同意后,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上交开题报告至培养处。未经过开题的学位论文不允许答辩。

3.5  严把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评审关,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今后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的30%(由学生抽签决定),博士学位论文的100%安排进行盲审,盲审通过的方可组织答辩。对于博士学位论文在正式答辩前还必须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可由包括导师在内的校内专家进行,但必须有5人以上参加,预答辩通过的方可组织正式答辩。所有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要严格审查把关。

3.6  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按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与装订。答辩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的331以前或者930以前。所有申请答辩论文必须于答辩前至少一个月送交培养处,然后由培养处安排论文评阅或盲审。不能按时提交评阅论文或不能按时进行答辩的,均以延期处理。

3.7  2004年开始,硕士生在读期间须发表2篇二级或1篇一级或四大检索收录的相关学术论文,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发表2篇一级或四大检索收录的相关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加强研究生培养与学籍管理的制度建设

    今年上半年,由研究生培养处起草完成中北大学研究生培养与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然后在适当时候举行我院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研讨会,草案经讨论修改后正式试行。今后,研究生的全过程培养将严格按制度进行。

5  加强各系、部和各学科带头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管理职能

5.1  系(部)职能

    协助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包括招生方向和入学考试科目等);

    组织本系各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

    组织本系各学科每年新入学研究生的导师分配工作;

    组织制(修)订本系各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每年度的研究生培养计划;

    本系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分配、成绩上报等教务工作;

    督促、检查本系研究生导师的指导情况,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的讲授情况,及本系全部研究生专业课的建设;

    组织本系各学科的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会议;

    组织本系硕士研究生的答辩会议。

5.2  学科带头人职能

    各学科带头人在院、系统一领导下,应对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发挥应尽的责任。至少做好以下工作:

    理顺并明确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向;

    具体负责制(修)订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具体负责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具体负责本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

 

以上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