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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研究生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 15:09:20阅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管理工作强化校、院两级管理,保证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对2018年研究生答辩工作做如下规定及安排:

一、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和负责主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会。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

1、学院统一组织完成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

1)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及各实践环节符合规定要求;

2)硕士生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3)按学校及所在学院要求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

4)达到基本修业年限;

5)2015级研究生需在综合管理系统毕业审核功能下通过审核。

2、学院按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完成硕士研究生论文的查重和盲审工作。

3、按照一级学科(或学科方向)统一组织研究生答辩,学科管理部主任或学科(术)带头人负责主持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会。

4、答辩申请表中的学科负责人为学科所在的学科部主任。

研究生在答辩前按照我校《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答辩手续,学科管理部在答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原则上要求每组不少于15人,5月30日前完成全部答辩,将末位5%的二次答辩名单(格式见附件)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聘请教指委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研究生答辩环节进行检查。

提前或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我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或延期答辩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