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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在校研究生所欠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15:08:00阅读数:

关于催缴在校研究生所欠费用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含博士):

接校财务处通知,从即日起将对我校在校研究生所欠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及医保费进行催缴,要求欠费学生于315日下午6:00之前将所欠费用交清,如过时不交,将按本学期未注册对待,取消本学期奖学金的评定。

欠费情况可从各班班主任处查询,费用直接交至财务处收费科(主楼四层410室),并将交费单拿回至班主任处登记,如有疑问请到财务处收费科咨询,望周知。

 

研究生院

201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