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欠费的补充通知
全体在校研究生(含博士生):
继2017年1月7日公布的欠费的学生名单之外,仍有以下学生欠费,以未注册认定,取消这两批学生本学期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如有合理原因可提出异议,并于三日内反映情况,电话3920312。
欠费学生名单2.xlsx
201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