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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11:33:00阅读数:

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研〔2016〕7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2017级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和选择非集中授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

1、特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8000元

2、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6000元

3、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4000元

4、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8000元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6000元

(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4)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领导工作。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副书记或科研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定工作。

2、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汇总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所报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

四、考核办法

见《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文件,以及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五、其他有关问题

1、硕士推免生一年级可直接获得学业特等奖学金,且不占学院比例。博士推免生一年级按复试成绩50%获得学业一等奖学金,50%获得学业二等奖学金,且占学院比例。二、三年级随班参评。

2博士由所学专业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审;

3、按照奖学金评定细则若出现成绩得分并列的情况,则就高一等级奖励,同时递减下一等级的名额。

4、(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参评资格人数:非集中授课总人数的80%;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评办法:参评人员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参与评比,不占全日制学生名额,与全日制获奖学生每一等级最后一名学生的成绩做横向对比来确定获奖等级;

5、如有未尽事宜,可通过院级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商议决定报研究生院研究备案;

六、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公示后的《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博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具体评定细则、学院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会议记录等材料于5月31日下午6点前报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学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3、学院博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4、学院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