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更好的发挥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着力服务广大同学,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下评议制度为考核依据,有评选资格的部门及个人方可参加本评优活动。
第三条 评选时间定于每学年最后一个月,评选结果经研究生院秘书处审核通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后生效,结果留秘书处备案。
第四条 经本制度评选产生的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章 评比制度
一、原则
“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的评选,秉承公平公正、量化为主、综合评议的原则,根据被评定者的部门职责和工作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三、评比条件
1.思想上要求积极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为人诚实,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工作上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并在同学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课业不及格现象或处分。
四、参评人员及比例
本学年度研究生会全年在职的工作人员,其中“优秀干事”比例不高于干事总数的30%,“优秀干部”比例不高于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总数的60%。
五、评比办法
(一)优秀干部评比办法
1.优秀干部评比将根据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对研究生会工作参与度及部门工作评价综合评比,其中年终述职答辩分数占比80%,工作参与度(研会重要活动出勤)占比20%。
2.“优秀干部”评比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提交本学年度研究生会工作明细,其内容包括研究生会会议、研究生会活动及以研究生会成员身份参与的其他工作。
(二)优秀干事评比办法
1.优秀干事评比将根据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对研究生会工作参与度及部门工作评价综合评比,其中研究生会工作参与度占比80%,部门工作评价占比20%。
2.“优秀干事”由各部门负责人提交本学年度部门工作明细,其中涵盖部门会议、研究生会活动以及以研究生会成员身份参与的其他工作。
3.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评比计分方式计算各部门成员综合得分。
六、计分方式
1.最终评比得分(F)是个人评比、排名的最终得分。计分采取百分制。
其中“优秀部长”评比包括研究生会工作参与度评分F1(占比20%)和年终述职答辩分数F2(占比80%)。
其公式为:
F=F1*20%+F2*8O%
“优秀干事”评比包括研究生会工作参与度评分F1(占比80%)和部门工作综合评价F3(占比20%)。
其公式为:
F=F1*80%+F3*2O%
2.其中研究生会工作参与度(F1)为个人参与工作总次数(C1)占比于部门工作总次数C(以申报工作明细为准)赋分后所得,满分100分。
其公式为:
注:以单项任务计次,若某项活动从事多项对其次数累加。
3.部门工作综合评价(F3)为所属负责人分别对其工作态度(D1)、工作能力(D2)、工作效果(D3),加权求和之后所得分数,满分为100分。
其公式为:
F3=D1*30%+D2*40%+D3*30%
七、附则
本办法即日起施行,之前的条例自动废止,本办法由研究生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