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研函〔2020〕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申报2020年度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及山西省研究生暑期学校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我校在读的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方可申报。三年级及以上的硕博士研究生或已承担过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者不得申报。
申报数量:各学院可推荐申报数量见附件1,不得超额申报。
申报材料说明:申请人须报送PDF版本的《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2)、EXCEL版本《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详见附件3)。申报材料命名方式统一为:博士/硕士-姓名-项目名-申请书/汇总表。
申报要求:请各学院组织专家(3到5人)进行评审,并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18时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申报电子版材料发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同时一并报送专家名单及《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评审打分表》(模板详见附件4)。联系电话:0351-3920312。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研【2019】3号)文件精神:
1、申报者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和创新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所在培养单位、学位点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所在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和配套资助。
3、项目选题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或围绕本学科理论和前沿问题,与毕业论文研究内容一致或相近,经导师统一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设计。
4、项目设计科学、规范,论证客观、充分,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在理论、实验、方法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项目应优先资助。
5、项目实施年限为1年,项目结项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省教育厅和所在培养单位按1:1共同给予经费资助。博士项目每项总金额为1万元,硕士项目每项总金额为0.5万元。
7、申请项目的内容应真实,并无对他人科研成果的侵权问题及产权纠纷,申请人、申请人指导教师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各学院要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项目。省教育厅(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复核复查,确定拟立项名单。
研究生暑期学校
(1)申报范围:山西省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2)申报对象:全省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要求学科建设水平较高,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
(3)其他要求见《山西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晋教研〔2015〕3号)。
申报要求:申请学院需在4月21日18时前将申请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的文件、计划安排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联系电话:0351-39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