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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5 09:44:37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研函〔2021〕4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生创新项目采用“省立校资助”的方式,由申报高校遴选确定所支持的项目(每校支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20年立项支持数量)并全额提供经费支持。结合我校经费实际情况,决定将2021年度我校研究生科技立项及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合并,统一为2021年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基于此,现对我校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申报对象:我校在读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2020级博士研究生及2021级硕博连读已录取博士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硕博士研究生或已承担过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者不得申报。

资助标准:工学类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理学类及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0.3万元。

评审过程:各学院推荐3-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推荐专家名单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备案。推荐评审专家组成员时应考虑申请项目的学科覆盖面,并采取项目申请人导师回避制。确有特殊情况导师无法回避的,导师不参与指导学生申请项目的评分。

材料报送:各项目通过评审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资料。材料包括:电子版《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汇总表》、《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排序表》;纸质版《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打分表》、《评审评委及秘书签名表》。

报送时间:考虑到公示及上报省教育厅时间节点要求,各类相关材料须于9月9日之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其余未尽事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研〔2019〕3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