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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级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4 16:42:00阅读数:

关于开展2014级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测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了解2014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新生心理建档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决定对2014级研究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现将本次普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次普测的对象为2014级研究生。

二、测试工具

本次普测选用大学生人格问卷(UPI)和症状自评量表(SCL-90)作为测试工具。

三、测试时间安排

组织单位

1024-10月31

安排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

各学院

111-11月5

统计测试结果、汇总学院情况

各学院

116-12月18

逐级约谈、排查和干预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各学院

四、测试程序

1、学生输入测试链接地址:http://202.207.177.52:82/,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注意:S1401001-S1401099号学生,用户名为S14011-S140199,其他学院参照此一样);

2、测试前先进入“个人信息中心” 目录修改自己的个人资料及密码,把姓名中的学号修改为真实姓名。然后点击“心理测评中心”目录下“心理普查”子目录,开始心理测试。测试量表为大学生人格问卷(UPI)和症状自评量表(SCL-90.

五、工作要求

此次2014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参加人数多、工作任务重,各学院应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2014级班主任要认真学习相关资料,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意义及测试要求,使学生积极配合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有条件的学院建议尽可能组织统一测试。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客观对待心理测试结果

目前研制的心理测试量表仍有其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又因受诸多因素影响,会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即被筛查出的学生,未必都有心理健康问题,而有明显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可能未被筛查出来。所以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仅限于本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心理普测相关介绍.doc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