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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8-08-29 12:28:00阅读数:

    论文开题是论文工作的关键,是保证论文进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写作论文的必经过程,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都应该在修完学位课程之后、通常在第三学期结束两周之前做开题报告。

    第二条 开题报告主要检验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独立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资料占有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等。

    第三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学科组(或研究室)所承担的国家、省部委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研究项目或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学术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第四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由研究生在评审小组或更大范围内宣读,并接受评审专家质疑、评议。硕士研究生的评审小组一般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5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的评审小组一般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5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一般应是博士生导师)组成。

    第五条 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专家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进度是否合理,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研究等。其中导师(或导师组)对开题的评价包括:选题意义、实验条件、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计划合理性等,评审小组的审查结论应是否同意开题给出明确结论,并指出应该注意的事项或修改意见,而且对论文密级给出具体意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

    第六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经评审小组评审合格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研究生本人、导师及所在学院各留一份。研究生培养处将不定期抽查各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归档情况。开题报告各学院存档期一般五年。

    第七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打印格式:

    1.打印用纸:A4。

    2.页面设计:上边距2.5cm,下边距2cm,左边距3cm,右边距2.4cm,行间距22磅。字体、字号:宋体、小4号,于左侧装订成册。

    第八条、选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科研及学科建设科及研究生培养处备案,并应及时补作开题报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

    附件二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

    附件三 工程硕士生开题报告登记表

    附件四 中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议表

    附件五 中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