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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研究生导师聘任及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6 00:00:00阅读数: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研究生导师聘任及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研[20094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导师的队伍建设,明确导师岗位责任,调动导师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导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指导工作的水平,经20093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制定《中北大学研究生导师聘任及考核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北大学研究生导师聘任及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中北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下的导师负责制。研究生指导教师是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实行研究生导师聘任、考核制,是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导师的队伍建设,明确导师岗位责任,调动导师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导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指导工作的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聘 任

第一条 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所有研究生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必须经学校聘任后才能招收、指导研究生。凡未经学校聘任的导师,一律不能招收研究生。

第二条 研究生导师聘任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处组织进行,聘书由校长签发,每届聘期三年。

第三条 聘任基本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教师;新遴选的导师经岗前培训合格,续聘的导师经聘期考核合格。

第四条 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导师原则上不再聘任。对于个别超过年龄但身体健康的学术带头人,如确因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经学院上报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聘任上岗年龄。

第三章 考 核

第五条 所有受聘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聘期内都必须分别接受学校的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两种。

(一)年度考核

第六条 年度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导师在考核年度尽职尽责的情况。考核结果是发放导师教学酬金的依据,也是聘期结束后进行聘期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进行,研究生培养处监督实施。

第八条 各学院应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基本职责(见附件一),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具体考核细则。

第九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计工作量系数为1.11.00.8。各学院在年度考核结果中优秀、不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均不应超过10%

第十条 年度考核每年度末进行,一月初各学院将上年度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并依此计算一年的导师工作量系数。

(二)聘期考核

第十一条 聘期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导师在聘任期内的总体工作情况和学术水平。聘期考核在导师聘任期满后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聘期考核由研究生培养处组织进行,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十三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优秀博导原则上不超过10%;优秀硕导原则上不超过5%;不合格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

第十四条 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授予中北大学优秀博士生导师或优秀硕士生导师荣誉称号,并且一次性奖励优秀博导3000元,优秀硕导1000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暂时取消继续聘任资格,暂停招收研究生,待达到合格条件后再予以聘任。

第十五条 聘期考核指标和条件(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起执行。

 

 


附件一:

研究生导师基本职责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及我校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高度负责、严格要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在校、院两级领导下,积极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学籍、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制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按时制定每学年所指导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

4.积极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授课职责。

5积极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经常性地为研究生举行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为研究生举办学科前沿讲座。

6.指导研究生确定论文选题和进行科学研究,并按要求时间组织研究生开题。帮助研究生把握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负责修改、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事求是对论文质量做出评价意见,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7.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论文研究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如导师指导小组、科研项目、经费、必备的研究手段等。

8.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和筛选工作。对经教育无效且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要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告,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研究生院做出最终处理。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研究生的招生宣传与选拔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总结、就业指导工作。

10. 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编撰研究生教材。

11. 积极承担学校学科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本科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附件二:

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指标和条件

 

一、合格导师的指标和条件

(一)、合格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指标和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及我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思想品质,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博士生导师职责。

2、在校、院两级领导下,积极做好所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学籍等各项管理工作。

3聘期内至少招收1名博士生(或报考本人名下)。

4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导师能认真履行授课职责。

5在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中,不存在重大原则性错误或剽窃行为。

6聘期内年度考核二次为合格以上。

7、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聘期内承担有重要价值和学术水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聘期内本人经费本上到款科研经费工科20万元,其它学科2万元。

8聘期内发表SCI论文1篇或EI收录论文2篇(人文类可为一级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二)。

9在学术上造诣较深,聘期内获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级排名前四,省级一等排名前三,二等排名前二,三等排名第一);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

3)出版省级以上专著或教材1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4)发表SCI论文1篇或EI收录论文2篇(人文类可为一级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二)。

(二)、合格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指标和条件

1、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及我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思想品质,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硕士生导师职责。

2、    在校、院两级领导下,积极做好所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科研、学籍等各项管理工作。

3、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导师能认真履行授课职责;在所指导的硕士生论文中,不存在重大原则性错误或剽窃行为。

4、    聘期内至少招收2名硕士生。

5、    聘期内年度考核二次为合格以上。

6、     能够为研究生提供所需要的基本的科研条件。聘期内承担有较大价值和学术水平的纵横向科研项目(含校基金);聘期内本人经费本上实际到款经费工科不少于3万元,其它学科不少于0.3万元。

7、    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聘期内获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2篇(人文类可为一级论文2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硕士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的指标和基本条件

(一)、优秀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指标和基本条件

在满足合格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聘期内三次导师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承担有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导师能认真履行授课职责,历次研究生教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聘期内至少招收1名博士生;至少毕业1名博士生。

3、研究生教育工作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聘期内所指导的博士生获得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聘期内所指导的同一博士生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或所指导的博士生聘期内共发表SCI论文4篇以上;

3)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精品课程;

4)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有省级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出版省级以上专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4、学术造诣高,并取得突出成果,满足下列条件:

1)作为负责人承担有国家级科研课题,聘期内本人经费本上到款经费工科不少于100万元,其它学科不少于10万元;

2发表SCI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二)。

3)获得省级二等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国家级排名前三,省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排名第一);或另发表SCI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二)。

特别说明:聘期内所指导的博士生获得国家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者,直接认定为校优秀博士生导师。

(二)、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指标和基本条件

在满足合格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聘期内三次导师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导师能认真履行授课职责,历次研究生教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研究生教育工作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指导的硕士生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所指导的硕士生发表有SCI论文(人文类可为一级论文)

3)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校级以上研究生精品课程;

4)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

3、学术造诣高,并取得突出成果,满足下列条件:

1)作为负责人承担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聘期内本人经费本上到款经费工科不少于30万元,其它学科不少于3万元;

2发表SCIEI光盘论文1篇(人文类可为一级论文)(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二)。

3)获得省级教学或科研奖励(国家级排名前四,省级一等排名前三,二等排名第二,三等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排名第一);或另发表SCIEI光盘论文1篇(人文类可为一级论文)(本人排名第一,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