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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奖励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10-01-19 10:57:00阅读数:
 

中北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奖励暂行条例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从事研究生教学改革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水平,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材奖:

国家级研究生规划教材,每套奖励20000元;

省部级研究生规划教材,每套奖励10000元。

注:规划教材以合同和任务书为准,出版后奖励。

二、教学改革项目奖:

获得国家级(教育部)研究生教改项目:资助5万元,其中奖金2万元,经费3万元;

获得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点课题:学校资助5000元,其中奖金2000元,经费3000元;一般课题奖金1000元。

三、教学成果奖:

奖别

国家级

省部级

等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奖金

(万元)

20

10

5

3

2

1

0.5

注:1、国家级奖是指证书上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章;

2、省级奖是指证书上盖山西省人民政府章,部级奖的证书上应有部级章。

四、优质资源建设奖(单位:万元)

奖别

国家级

省级

优秀导师

10

1

优秀导师团队

10

2

精品课程

10

2

 

 

 

 

 

五、本条例解释权在研究生院,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009年12月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