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的个性和专长,让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2.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3.转专业研究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4.转专业采取研究生自愿,学校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的原则。
5.转专业的研究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发放证书。
二.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经学校认可,具有拟转入专业的学习兴趣和特长,且第一学期成绩在学科排名前15%。;
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由于导师原因或学校专业调整 ;
4.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就业协议,可转入到协议要求的专业学习。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2.申请跨学科大类或学位类型转专业者;
3.毕业年级研究生;
四.转专业办理程序如下:
1.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中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 ,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检查证明材料;
2.转出专业导师和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
3.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当年拟接收计划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通过后由转入专业导师和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4.将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籍科,由研究生院研究、讨论,并报校领导审批。
附件一 中北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