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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答辩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9-30 11:04:42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及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情况,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较强的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为了对我校研究生提前答辩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除满足正常答辩所需要的条件外,申请提前答辩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校级处分;

学习努力,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并且所修课程均分必须在85分以上,其中必修课成绩不能低于70分;

独立科研工作的能力较强,在读期间除发表《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术论文以外,硕士研究生要求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另发表(录用通知无效)学术论文1篇。

2.申请提前答辩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

3.申请提前答辩程序

(1)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填写提前答辩申请表,并经导师及所属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签字。

(2)携带提前答辩申请表及发表论文原件、收录证明或成果证明到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准予提前进行答辩。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附件一  中北大学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