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版)进行修订。为了切实做好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成立以院长为负责人的领导小组,以学科为单位完成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
对于分布在两个学院以上的学科,由牵头学院负责,相关学院配合完成修订工作,修(制)订后的培养方案经学科带头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同行专家评审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相关负责科室。电子文档要严格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的样式、格式进行排版(模板随后统一下发)。
二、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2023年7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各学院完成调研和培养方案的修订的初稿。
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2月20日,各学院聘请同行专家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评审,完成定稿并提交,同时提交专家评阅意见存档。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4月30日,研究生院负责,对接各学院完成培养方案的审核和系统录入工作。
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20日,研究生院负责,对接各学院完成培养方案的校对、排版、印刷工作。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 郭莘、卫彦菊、何兆红
联系电话:3925740 3920329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