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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申请答辩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 11:48:24阅读数:

根据《中北大学2023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决议,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申请答辩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学位论文评阅

(一)博士研究

学位论文评阅人聘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一般应是博士生导师)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为了切实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质量,我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都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阅拟申请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经导师认可后,统一提交3本到教育部学位中心或国研中心等网络平台进行评阅2024年开始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由研究生院承担)。

论文评阅指标等级参考标准:

A :符合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准予申请答辩

B 基本符合博士学位论文要求,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可申请答辩;

C 没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申请答辩

如果评阅意见中有2份及以上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此次申请无效。如果评阅意见中有1份不同意答辩,经导师同意并申请可增聘2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果增加的2份评阅中仍有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半年内不能组织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博士研究生向研究生院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完成审核流程后,可领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二)硕士研究

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的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为了切实加强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质量,我校所有硕士学位论文都将由研究生院负责,所属学院统一组织评阅。拟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经导师认可后,统一提交2本到教育部学位中心或国研中心等网络平台进行评阅

论文评阅指标等级参考标准:

A :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准予申请答辩

B 基本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可申请答辩;

C 没有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申请答辩

如果评阅意见中2份均为不同意答辩,则此次申请无效。如果评阅意见中有1份不同意答辩,经导师同意并申请可增聘2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果增加的2份评阅中仍有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半年内不能组织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硕士研究生向学科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完成审核流程后,可领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答辩申请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提交下述材料:

1、整套《中北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答辩材料》一份;

2、各必修环节的证明支撑材料;

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4、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科技查新报告

5、博士研究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的创造性成果相对应支撑材料;

6、属于密论文的,其论文评阅、答辩等一律按照中北大学保密办公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组成应为单数),其中本校和申请人及导师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3人,博士生指导教师至少3人,与申请人存在联合培养协议单位的专家不可作为校外专家。申请人在答辩前3-5天须将学位论文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为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校外专家担任,导师不能聘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秘书应由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组成,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中应有至少一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秘书应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申请人在答辩前3-5天须将学位论文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

三、关于研究生答辩管理其他相关规定仍按《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21】6号文件执行。

四、本管理规定从2024届毕业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