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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中北大学第四届“学生校务参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09:35:33阅读数: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的水平,拓展学校与学生沟通的渠道,激发广大学生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的热情,根据中北大学《关于设立校务参事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发[2018]6号)的规定,学校决定面向全日制在校优秀学生开展第“学生校务参事”选聘工作。

具体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校务参事”选聘名额和对象

本次面向学生遴选聘任“学生校务参事”共5-8名。选聘对象中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学生校务参事”选聘条件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课程,具有中北大学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

3.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熟悉校情,热爱学生校务参事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

4.身体健康,善于沟通交流和调查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5.遵规守纪,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学生校务参事”主要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学生对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并向校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和矛盾;

2.直接向校领导反映决策及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直接向学校及有关管理部门问询相关决策及其执行情况;

4.代表学生应邀参加学校或部门的相关决策会议,对涉及学生的相关工作条例、制度和其他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5.应邀参与学校重要规划、方案和制度的制定,参与学校组织的调研和检查工作等;

6.承担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校务参事”选聘程序

1.候选人推荐

基于学生本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推荐产生候选人:

(1)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包括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和研究生会),每个学生组织可推荐1名候选人;

2)学院团委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3)学生本人自荐,但需要有两位教师推荐。

以上三种途径推荐的候选人,都由候选人所在学院团委对其推荐报名表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

校团委根据报名条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候选人,方可进入选拔环节。

3.选拔

校团委组织对候选人采取笔试、联合面试等形式,择优确定入围建议人选名单并考察公示。

4.确定人选

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人选报校长审定,确定5-8名“学生校务参事”人选。

5.聘任

校长审定确定“学生校务参事”人选,由学校发文聘任。

五、“学生校务参事”选聘时间安排

1.候选人推荐阶段:1201-1208

所有推荐候选人填写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于1208日下午18:00前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至校团委办公室(德怀楼202)。

2.选拔阶段:1209-1221

具体选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学生校务参事”经培训后上岗,聘期一年,原则上不连选连任。

2.“学生校务参事”任期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学生校务参事办公室报请校长同意后,予以解聘;校务参事任期内可申请离任。

3.“学生校务参事”期满合格,由校长颁发“学生校务参事”聘书。

4.“学生校务参事”为公益岗位,受聘期间,不得从事与校务参事身份不符的活动,或利用校务参事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