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闽晋博士生论坛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推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教研司[2006]10号),进一步落实我省《关于开展研究生学术论坛的通知》(晋教研[2006]2号)精神,在今年我省和福建省成功举办“晋闽文化”、“能源、化工、材料”两个专题论坛的基础上,2007年两省继续联合举办紧密结合地方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博士生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分两个专题,福州大学承办“绿色化工技术、土木工程新技术与防灾减灾、先进制造技术与新材料”专题,福建师范大学承办“闽晋文化(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专题。
二、参加学生
凡是与论坛专题内容相同、相近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自愿参加。按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
于闽晋
博士生论坛征稿的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认真准备提交会议的学术论文,在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
三、其它事宜
2007
年3月1日
前,各学院将报名参加学术论坛的学生名单、交流论文汇总后,报研究生综合管理处教育管理科。
有关论坛活动的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
研究生院(筹)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关
于闽晋
博士生论坛征稿的通知
关
于闽晋
博士生论坛征稿的通知
福建、山西两省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教研司[2006]10号)和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的通知》(闽学位[2006]9号)精神,“闽晋博士生学术论坛”2007年由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承办。现将本次论坛征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福建、山西两省各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的在读博士生(含留学国外的在读博士生)。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参加。
二、闽晋博士生学术论坛专题
1、第一专题由福州大学承办:绿色化工技术、土木工程新技术与防灾减灾、先进制造技术与新材料。
2、第二专题由福建师范大学承办:闽晋文化(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
三、征稿要求
1、提交稿件按照学报投稿规范要求写作;
2、论文详细摘要提交截止日期为
2007年
4月
1日
,请统一采用word文档格式,注明所属专题及主题,第一专题发至bsslt@126.com(福州大学孙正伟,电话:0591-87893125),第二专题发至ahanxu@fjnu.edu.cn(福建师范大学徐挺汉,电话:0591-83459179、13385911800)。逾期不受理。
3、所提交的论文详细摘要将由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所受邀参加论坛的唯一依据。组委会将通知参加者准备大学发言(ppt)或大会张贴交流(post)。
四、其他
本次博士生论坛拟于2007年6月上旬举办。承办单位负责点评专家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参会研究生的食宿费。参会研究生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以会教师、管理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本通知请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代为转发至山西省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
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博士论坛 征稿 通知
抄送:山西省学位办。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6
年11
月10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