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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北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科技立项申请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6 10:21:00阅读数:

各学院:

中北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科技立项申请答辩定于即日起开展,请各学院自行组织,负责人为各学院科研院长,并将答辩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名单告知研究生院,且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中北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科技立项项目评审打分表》交回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主楼600)。答辩形式要求:口头答辩;评委要求:五人,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联系电话:3920312。

中北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科技立项项目评审打分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