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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十五届研究生科技立项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08:49:44阅读数:

各项目负责人:

    现定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启动第十五届研究生科技立项经费报销工作,报销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报销对象:所有已结题项目方可报账,未结题项目待结题后报账。

2、时间安排:11月11日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11月12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11月13日  仪器与电子学院 大数据学院 理学院

             11月14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 艺术学院 软件学院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11月15日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每日8:30-11:30 14:30-17:30

3、报销地点:德怀楼二层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

4、报销范围为与项目相关的内容,所有实物账目均须附带实物照片或交易截图,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5、报账时请预先按财务处要求粘贴好票据,并附验收单(验收人处由指导老师签,经办人处由项目负责人签)、差旅报销单、差旅审批单(单位负责人须指导老师签字)等等相关票据。具体贴票方法可咨询财务处会计科。

6、打印费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

7、版面费须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

8、单张超过1000元或发票连号合计超过1000元并申请报销至个人账目的情况,须写情况说明并附带交易记录,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9、存储设备、油费、人员劳务费不予报销、电脑硬件须附与项目相关性的说明并由指导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