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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 08:34:35阅读数:

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测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了全面了解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心理疏导工作,促进高校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依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安排,决定于2018年10月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现将本次普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次普测的对象为2018级全体新生。

二、测试工具

本次普测选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作为测试工具。

三、测试时间安排

10月17日-10月23日各学院集中组织安排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

四、测试程序

1.学生添加“大学生心理测评”微信公众号,在下拉菜单中找到“获取密码”并点击,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学校代码(10110)及学号等,即可获取到密码。

2.成功输入学校代码、学号及密码后即可进入系统。

3.进入系统后首先阅读知情同意书,选择“基于以上情况,我自愿参加并按要求完成本次测试”,随后完善个人信息并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4.测评共有96道题,作答时间不限制,要求学生要根据自身情况真实作答,最后96道题全部作答后方可提交完成测试,测评提交后不可修改。

五、工作要求

1.此次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参加人数多、时间紧迫、工作任务重,各学院应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学院辅导员、2018级班主任要认真学习相关资料,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意义及测试要求,引导学生认真参加普测。

2.为保障测试效果,此次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测试,辅导员、班主任需要在测试开始前宣读《心理测评指导语》,打消同学顾虑,确保同学们真实作答。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客观对待心理测试结果

目前研制的心理测试量表仍有其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又因受诸多因素影响,会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即被筛查出的学生,未必都有心理健康问题,而有明显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可能未被筛查出来。所以心理健康测试的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仅限相关工作人员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心理测评指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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