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良好开展,强化校、院两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进一步提高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 答辩会的组织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和答辩会的主持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各学院按照一级学科由学科管理部统一组织研究生答辩,对答辩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按照学术方向分组进行,但每组答辩研究生数原则上不应少于15人,学科管理部主任或学科(术)带头人负责主持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会。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成员首先给每位答辩的研究生给出评分,每组答辩学生中得分最低的5%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二次答辩,前95%的学生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和无记名投票给出明确决议。
3、研究生在答辩前按照我校《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答辩手续,学科管理部在答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聘请教指委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研究生答辩环节进行检查。
4、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二、论文送审
1、博士研究生盲审论文的评审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完成,明审论文的评审由各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完成。
2、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审主要由各学院组织完成,研究生院随机抽取部分研究生论文进行盲审,其余研究生的论文的盲审和明审由各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完成。
3、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送审截至日期为答辩前一个半月,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送审截至日期为答辩前一个月。
三、 经费保障
1、博士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等相关费用由导师从课题经费中支出。
2、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承担。学校给每位硕士研究生(不含非学历硕士研究生)支付400元的费用,全部用于校内外专家的论文评审和答辩费(不含交通费和招待费等其他费用),其他不足部分由导师自筹。
3、末位5%研究生的二次答辩的全部费用由学校承担。
4、学校将答辩费用按照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人数划拨给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各学科管理部统一组织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和费用报销。
四、本补充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