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企联合培养机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据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申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主要依据《关于建立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经技术字〔2006〕88号)进行。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编写“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申请报告”,并附研究生共同培养协议、中心建设方案、中心章程等附件。同时报送申报材料完整电子版(PDF扫描版)。
2、考核范围为由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共同认定的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即:兵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工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微米纳米技术、软件工程。请各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依据《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评价试行办法》及《山西省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研究生毕业及导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工作总结,基本情况表(excel格式)(附件2)。
3、申报和考核评价材料必须客观真实、规范条理,纸质版打印装订一式6份,电子版及PDF扫描版发送到422187051@qq.com.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2:00(本周六上午)。
联系人:郭莘 联系电话:3925740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