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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关于2005年省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29 17:14:00阅读数:

中北大学关于2005年省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2005年我省继续招收山西省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现将2005年省筹生复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的原则及复试内容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

2、各系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要求(总分100分):

1、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课考试、外语口语测试等。

2、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分值为30分(考试科目以我校招生简章上所公布的复试科目为主)。

三、复试的其它有关事项

1、7月13日研招办下发各系复试情况表,7月18日前各系复试完毕。

2、各系根据下发名单上的考生本人联系方式通知考生:①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②收取考生100元/人复试费(其中50元留各系作为复试费用)。

3、7月18日各系将复试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卡片、复试试卷、50元/人复试费用、考生分配导师名单交研招办。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系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