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教育厅的指示,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工作,探索研究生教育及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加快企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促进高校为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服务,并为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优胜劣汰提供依据,经研究,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将联合开展2012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申报认定
1、申报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工作依据“关于建立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经技术字[2006]88号)及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评价试行办法(晋经技术字[2008]95号)”进行。
2、申报2011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高校及企业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编写“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申请报告”,附研究生共同培养协议、中心建设方案、中心章程等附件,并共同行文分别报省经信委、省教育厅各两份。
3、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日。
二、其它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1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申报认定,结合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依据各自的优势和特色,认真准备材料,精心谋划方案,真实反映各合作单位的工作水平和业绩。
2、对于申报认定的材料,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
3、先评选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评定后所有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直接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所以所有申报材料直接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做准备。
4、申报格式与研究生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少明 关春燕,电话392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