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 2010级、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待遇,特向2010级、2011级、2012级在校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
一、发放对象
2010级、2011级、2012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发放金额
自2012年9月开始发放,每人200元/月,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三、发放时间
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四、有下面情形之一者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1、未按期交纳学费、未按期注册者;
2、退学、休学者;
3、违返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五、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认真细致按照以上要求统计本学院应发普通奖学金人员名单,于12月14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稿和打印稿报送至研招办。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附件:统计表格式
研究生院
2012-11-27